对新建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兴华乡加油站和北疆加油站项目批复的公示
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黑龙江省2018年成品油管理指导手册》要求,行署商务局对新建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兴华乡加油站和北疆加油站项目进行了实地踏查和审核,现将拟批准新建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兴华乡加油站和北疆加油站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19日17时前将意见反馈到行署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联系人:姚海生
电 话: 0457-2730629
大兴安岭行署商务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