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 2018年一季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加快
一季度我区城镇居民收入5886元,同比增长7.00%;农村居民收入3640元,同比增长7.70%。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加快,增幅分别高于去年同期0.1和2.1个百分点。
二、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从居民收入构成看,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7.48%、4.99%、7.23%、6.34%,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6%和23.67%,同比增幅为7.48%和6.34%,两者合计对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46%,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33% 、59.96%、2.99%、9.72%,同比增幅分别为5.41%、8.87%、8.05%、6.82%,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大,是农村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