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调查显示,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507元,同比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88元,同比增长6.6%。
一、城镇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受就业稳定支撑,上半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达7400.15元,增加285.13元。
(二)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为369.37元,增加174.07元。
(三)财产净收益增长明显。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更新,城镇居民拓宽了投资理财渠道,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15.29元,增加34.55元。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良好。受退休工资标准和低保金
上调等积极因素推动,上半年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3422.18元,增加198.34元。
二、农村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重要推动因素。上半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达2053.15元,增加149.71 元。
(二)经营净收入高于去年同期。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838.39元,增加91.12元。
(三)财产净收入增幅明显。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快速发展,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507.94元,增加34.12元。
(四)转移净收入拉动农民增收的贡献明显提升。受惠
农补贴发放、社保和低保标准上调等因素拉动,上半年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达488.51元,增长明显。
三、城乡居民收入特点
(一)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实现全面增长。从收入四项构
成看,上半年城镇居民四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01、89.13、12.31、6.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87、5.20、7.20、6.16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城乡居民上半年四项收入构成首次实现全面增长。
(二)城乡收入倍差同比缩小。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差距幅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3541,较上年同期减少0.0047,同别下降0.2个百分点。
(三)城乡居民收入跑赢GDP。上半年,大兴安岭城乡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6.4%和6.6%,同期GDP年均增速为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分别快于全区经济发展速度0.7和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