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劳鉴工作的通知
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开展因病或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劳鉴工作),档案在地区就业局托管并申请参加2017年劳鉴的下岗失业人员,请于12月6日前回到我区等待鉴定,劳鉴地点另行通知。为保障此次劳鉴工作顺利完成,现对参鉴人员要求如下:
1、参鉴人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病历、诊断书等
到现场参加鉴定。
2、在地区就业局报名的下岗失业人员,鉴定的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下午15:30-17:00。
3、参鉴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劳鉴现场,错过鉴定的
责任自负。
4、参鉴人员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按排,排队入场并保
持现场安静有序。
大兴安岭地区就业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