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松岭区采取三项措施,提高集体决策工作水平。
一是明确界定决策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及社会突发事件等11项内容列为重点集体决策事项,确保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推行集体决策“十步工作法”,即:会前提出议题、充分调研、领导审阅、提前告知,会中介绍议题、成员发言、民主决策,会后信息公开、落实决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水平有效提高。
三是建立跟踪保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定期发布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进展情况,以政府专项办理、委派审计介入等形式,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降低决策风险,确保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