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塔河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扎实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力。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各项财政法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设立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严格执行经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
二是执行预算决算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财政总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各部门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公”经费实现了“零增长”。
三是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按照黑政办发〔2015〕8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分类别统计清理,共盘活存量资金3227万元,由政府收回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15年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45万元,已全额拨付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总站,主要用于呼玛河治理工程移民征地、耕地占用税、林地三项费用等。其中三年期、五年期、七年期债券各219万元,十年期债券88万元。
五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覆盖面达到100%;单位办理公务卡覆盖面达到67%以上;全面升级改造“金财工程”平台,财政供养的87家预算单位通过E地通已全部联入财政网络,实现了对预算单位的动态监控,为财政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推进并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对60批次2611万元的办公用品、器械等采购项目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招标采购,节约资金154万元,节约率5.9%。
七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试编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实现了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