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编制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统计局办公室 2731154。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求要从政治的角度出发做好这项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统计局专门调整工作安排,确定专门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动员全局干部自行学习《条例》知识,做好信息公开配合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网站、两办共使用40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部分为电话咨询和口头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共接受群众咨询2100余次,其中电话咨询2000余次,当面咨询100余次,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兼职人员相关工作量大,精力不足等问题。有鉴于此,统计局将专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一是调整工作安排,分解任务。二是增强大家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时进行信息报送。三是切实加强人手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