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和行署有关文件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进一步加大了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表格的宣传,加强了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情况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电话和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注册窗口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行署工商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工商机构信息1条、职能信息1条、工商法律法规信息23条、办事指南信息2条、动态信息22条、政务信息2条、食品安全信息5条。
(二)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发布信息情况。黑龙江经济日报发布动态信息1条,大兴安岭日报发布动态信息29条,电视台发布信息9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21条。
报刊、电视台发布信息情况
经济日报 动态信息 |
大兴安岭日报 动态信息 |
电 视 台 发布信息 |
发布消费 警示、提示 |
1 |
29 |
9 |
121 |
(三)全区12315维权联络站发展到186个,重新聘任省、地级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40名。编撰印制了大兴安岭地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刊,曝光了2014年全区10件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行署工商局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电话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28件、举报15件、咨询1000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万元。
(四)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对企业和个体业户发放指导建议书672份,受理咨询2000多人次,全部予以解答,同时设立微信“北极红盾”公众平台,更好为企业服务。
(五)积极开展服务个消协会员工作,设立了“大兴安岭个私协会公众平台”,引导私营企业和个体会员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消费维权微信公众平台” 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了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地区诚信办、行署工商局、地区人民银行以“诚为基石、信满兴安”为主题,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信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以宣传板、宣传单、咨询台、条幅等形式,宣传《征信管理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信用知识、诚信理念、守信失信案例、网络商品交易知识、信用记录重要性等。本次活动共设置咨询台9个,向过往民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七)进一步强化合同监管与指导,帮助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份,受理拍卖会备案6 份,现场监拍6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行署工商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行署工商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行署工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行署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不够及时等问题。对此,行署工商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归集整理公布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