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统计局办公室 273115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发展,统计工作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统计三大职能。在转型调结构的形势下,统计工作尤为凸显、备受关注。为了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形式,深入研究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根据地区“两会”要求,行署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主动公开统计业务和数据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介绍信形式申请)7件,已按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共接受社会各界咨询400余次,其中电话咨询 200余次,当面咨询40余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信息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有鉴于此,统计局将专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进一步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调整工作安排,分解任务。二是增强大家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时进行信息报送。三是切实加强人手配备。四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强统计局外网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