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编制而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行署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安排相关科室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积极加强网上、报纸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提高了审计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解学民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审计理科、人事教育科、网络信息科等有关科室为成员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公开栏公开制度。经审批同意后各科不定期公开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会议、简报、文件公开制度。相关会议组织召开由局长决定,相关科室筹办。各类文件发布,相关科室编印,分管局长、局长审核。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应该公开的信息,形成审计简报公开、在局内设立公开栏进行公开等多种形式公开。2016年在通过简报公开审计信息22篇。同时不定期更新审计法规。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需要公开信息的申请,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无收费,也没有因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行署审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等问题。
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报告、结果报告,经审批后,及时在网上公开。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审计信息。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