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规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办事大厅承办事项办理流程、网上审批平台事项办理流程、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办理情况;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决策事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事项;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查询方式
(一)大兴安岭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大兴安岭地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dxalzw
fw.gov.cn/)设有“中心简介、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公示、网上咨询、投诉举报、政策法规”等相应子栏目,公众可根据需要直接点击查询。
(二)大兴安岭地区政府服务热线网站
大兴安岭地区政府服务热线网站(http://www.dxal12345
.gov.cn/)设有“热线简介、办件通报、信息库、常见问题、使用指南”等相应子栏目,公众可根据需要直接点击查询。
(三)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咨询台
公众可以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咨询台查询大厅承办事项办理流程等信息。咨询台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457-2751234。
(四)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部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部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综合部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410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0457-2751115,传真号码:0457-2751115,邮箱:xzfwzx410@163.com。邮编:165000。
三、监督保障
如果信息拥有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部投诉。投诉电话:0457-2751115。地址、邮政编码同上。也可向地区政务公开办或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会及时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信息拥有机关违反《条例》规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