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松岭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松岭区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到指定地点或网站上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http://www.songling.gov.cn/;信息公开部门还将采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信息公开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栏目为松岭区(局)政务公开办受理公众书面或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本栏目申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松岭区政务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0457-3321063。
(三)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松岭区政府网站直接点击栏目内“书面申请方式”,下载《松岭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然后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发送至slmss197@163.com(电子邮箱)。申请信息到达电子邮箱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电报、传真申请。也可以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也要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松岭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信息公开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信息公开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信息公开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信息公开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信息公开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信息公开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松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松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57-3321063。通信地址:松岭区行政办公楼2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