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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监管制度成为做好药政工作的基础
信息来源: 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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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药政改革各项工作,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合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提升大兴安岭地区药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0月实施了药政工作常态化监管制度,确立了市、县区(局)两级常态化监管机制和月反馈制度,反馈内容共计16项,针对各机构上报的情况反馈进行有效的干预、指导和帮助。在药政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上,特别是在“两票制”“药占比”“基药占比”的控制监管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具体实施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主管药政工作的副主任亲自牵头,保障有力落实。以市、县区(局)两级做好常态监管工作,解决工作中“监不全面、督不到位”的现象。确立了集中采购、“两票制”落实、基药使用、辅助药品使用、配送、返款、医院验收库房管理等七项突出监管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和医院自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考核评比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药政工作,每月25日上报监管情况反馈月报表,医院上报自查情况月报表至行署卫计委。行署卫计委将把各卫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的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各单位的年终考核。

 

二、实施后成效

自常态化监管制度实施以来,药政管理更加细化,工作效能得到了提升。各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采购情况有了深入了解,医院在采购管理、合理用药上更加规范有序。形成一个“卫计委牵头、各基层联动、医院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一是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以常态化监管制度扩大监管范围。常态化监管制度执行后,基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其属地化监管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情况,“两票制”执行情况、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情况、返款情况、入库管理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存在网下采购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指正。并将了解到的第一手情况上报到行署卫计委,使药政管理工作更加深入实际、更加便捷高效,达到监管范围无死角。

 

二是工作导向更加明确,以常态化监管制度强化基层对药政重点工作的重视。目前大兴安岭地区各卫生部门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困难,各基层单位都是一人负责多项工作,忙时多是以医政、医改等重点工作为主,建立药政工作的常态化监管制度后,把七项工作列入药政重点监管制度当中,促使基层重视药政工作,便于把握监管工作重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品、耗材的采购使用监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医改大事,做好药政工作尤为重要,形成了定期反馈监管工作情况的习惯。

 

三是工作目标更加明确,从常态化监管制度上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在常态化监管制度的驱使下医院会每月对辅助用药使用量、基药使用、药占比进行统计,对辅助用药排名前十位的药品全部纳入到处方点评当中,促使辅助用药使用日渐规范,处方点评合格率在90%以上。通过降低辅助用药占比,提升基药使用占比,最终实现群众药费支出的逐步减少。

 

四是工作沟通更加顺畅,从常态化监管制度中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在每月的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上报的月反馈报表中,可以充分的掌握基层药政工作情况,更重要的是能够了解到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短缺和难采药品情况,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并给予帮助解决,对需要省里给予协调解决的做到及时上报,实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通过常态化监管制度的实施,对应的是一连串数字的改变。全区基本药物采购占比不达标医院从14家下降至7家,药占比由去年同期的45.93%下降至36.45%,全区有34 家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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