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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社局 2018-04-18 

 

大署人社发﹝2018﹞61号

 

 

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局)人社局(科),各企事业单位,地林直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8﹞1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注重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一是向重点产业倾斜。注重向我省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及“五头五尾”建设中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中青年人才倾斜。  是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推荐选拔向促进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本行业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三是向基层一线倾斜。适当扩大基层一线、边远地区人才占比。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中直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推荐。

    (二)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选拔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研究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逐级向上推荐。非公有制单位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申报材料

(一)综合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不少于3个工作日)。综合报告须以单位公函(带文号)上报,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二)个人业绩简介材料(附件1)。由被推荐人撰写,具体说明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自然情况,学术兼职、工作实绩、承担的主要项目及主要获奖情况,材料限300字。

    (三)有关佐证材料

    1.各类成果证书、荣誉证书、著作、论文、专利等(近5年)

    2.承担项目合同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必须有相关部门的证明。

    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复印件)按A4规格上报,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将以上(一)至(三)项材料内容依顺序胶装成1册。个人业绩简介材料附电子版。

)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为57日至11;地点:行署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国务院特殊津贴选拔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派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申报、选拔、公示等工作。推荐人选既要考虑成果的获奖层次高低,更要注重产学研结合取得的实际效果。要切实将那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辛勤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推荐工作和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单位当年度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三)按时申报。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尽快部署,抓紧上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限要求

    附件:1. 个人业绩简介(范例)

 

                     大兴安岭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

 

 

 

大兴安岭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                                                     黑人社函130号附件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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