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民生改善 >社会保障
站内搜索
检 索
行署人社局“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信息来源: 人社局 2018-07-03 

行署人社局“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一、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人员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单独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

 

    深化“五零”创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全民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三、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进行网上公示。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事后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条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节分解决机制。推进信访法制化,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行署人社局将认真落实以上公开承诺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监督举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000040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532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57-2731200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