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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实行行署责任清单制度
信息来源: 地区编委办 2015-10-15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地区编委办以加快建立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为目标,结合行署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梳理了行署工作部门责任清单事项。

 

    一是制发文件,保证进度。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推行行署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先后组织了2期行署责任清单制度培训班,对地本级30家单位,负责责任清单事项梳理的近10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中责任事项的录入进行了全面讲解,就责任清单工作相关政策及技术等进行答疑。

 

    二是突出重心,全面梳理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明确责任事项、明确责任边界”两个工作重点,重点对第三轮行署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后的2049项行政权力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坚持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明确责任事项、划分责任边界,做到每个行权环节、层级边界、部门边界均“有法可依”。

 

    三是细化流程,严格审核。编制清单工作采取“四报四审”的审核方式,即:报编办初审—报法制办审核界定—报审核组复审争议事项—报综合组复核进入平台。

 

    经梳理,对应地本级30个部门行政权力编制责任清单2055项,共计梳理责任事项15471条,明确地县责任边界3849条,明确部门责任边界39条。清理结果经2015年第5次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了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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