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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2431、2432号举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 环保局 2018-07-03 

(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受理编号24312432:

2018622,省“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区转办第二十二批3件信访举报案件,其中24312432号反映的问题相同“大庆市车之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双达报废汽车收购公司、道达汽车修配厂、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牡丹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三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

其中涉及大兴安岭案件为“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厂”及“汽车销售4s店”危废处置问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于2011年搬迁至加格达奇区长春大街北端西侧,该公司2015开工建设,20166月份建成并投产使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及拆解的零配件销售。

二、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拆解作业区域未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没有任何危废收集处置设施。废机油桶露天堆放,没有警示标识。

三、处理情况

1、对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拆解作业区域未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没有任何危废收集处置设施;废机油桶露天堆放;没有警示标识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

2、对全区其他汽车修配厂企业及汽车销售4s进行排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3、“举一反三”加强危废管理

一是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标示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和设立警示标识。

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贮存、处置。

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进行备案。

四是不得擅自倾倒转给没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涉及“加格达奇区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没有妥善统一处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2449:

省中央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区转办的第2449号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是“加格达奇区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没有妥善统一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城市医疗废物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大兴安岭宏润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加格达奇区东7公里处,垃圾处理厂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为6875平方米。加格达奇区政府与大兴安岭宏润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运营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垃圾的接收、存储和运送系统及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8723日经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发改投资〔2008691号)文件批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722日经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黑环函〔2008137号批复;医疗垃圾处理方式为连续热解焚烧,处理工艺采用焚烧工艺。2009522日经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的技术复核复核报告文号为(环规院〔200942号),处理工艺调整为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工艺。因处理工艺调整,又重新开展工程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复函于201192日批复(黑环建便〔201149号)将医疗垃圾处理规模由原5/日调整为3/日;处理工艺由原焚烧工艺调整为高温蒸汽处理工艺。项目占地面积由8787平方米,调整为6875平方米。初步设计于2012517日经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发改建管〔2012489号)文件批复,批复总投资1080.05万元。项目用地预审以(黑国土资预审字〔201181号)文件批复。根据可研和初设的批复,该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大兴安岭地区。

该项目于20127月开工建设,20149月该项目所有设备已安装完成,201410月场区主体工程完工,分别于20141017日和20151029日土建和消防完成验收。由于原可研设计在厂区附近雷达站为厂区提供电力输送,与部队沟通同意使用。但到项目进行到接供电线路时,部队因安全因素考虑,部队军用供电线路不准地方使用,该项目要重新建设供电线路,加格达奇区政府与国家电网沟通直接从我区加格达奇工业园区接入厂区,但途经线路全部为林地,需上报国家林业局报批。2018227日架电路由占用林地手续已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批(林资许变[2018]07号)。目前,项目已开始施工,线杆已进场,待施工结束后马上组织工程验收。

二、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加区范围内的大兴安岭地区林业集团总医院、加格达奇区第二人民医院及加格达奇区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均堆放在暂存间内,因大兴安岭地区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项目未运行,没有妥善的处置方式而暂时未进行处理,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处理情况

627下午在我区召开了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集中会审会议,会上对大兴安岭地区城市医疗废物处理工程未及时投入运行导致加区范围内医疗垃圾无法集中妥善处理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项目必须于715日前开始试运行;二是行署卫计委负责建立塔河县以南小箱进大箱管理制度,采用上门收集、专业清运,集中处置管理模式,实现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三是漠河市、呼玛县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化达标处置;四是环保部门负责对医疗垃圾处理厂运行进行严格监管。

附表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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